当前位置 :  首页 - 运行管理 - 正文

油页岩地下原位转化与钻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耗材管理制度

作为实验室物资组成部分之一的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也是实验室物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实验室的发展,多渠道经费的投入,使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种类、数量相应增多,如何加强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使之真正在科研与实验教学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各实验室面临的难题。为了杜绝实验材料的积压、浪费、损坏率过高、遗失等问题,同时引导师生树立节约意识,增强责任意识,保证科研和教学的安全、顺利进行,结合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具体情况,对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是指:凡不属固定资产标准,如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低值仪器、工具、量具、容器、灯泡、电池等,消耗性物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和气体)等。

第二条 采购

1.审批

实验室用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各实验室根据科研实际需求及实验教学计划需要的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和厂家,由实验室主任审批再采购。

2.购买

材料采购人员根据各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交采购计划。对于总价超过5万元的经由校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第三条 管理

1.实验室管理

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各实验室均应建账和建立计算机管理数据库,随时录入各种购入、消耗、库存及其它实验室调用的实验材料信息。

2.使用管理

1)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实行领用签字制度。

2)实验室管理人员将领用的物品及时录入该实验室的管理数据库。

3)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应由实验室主任确认审批,指派两名管理人员和领用人员签字。

4)对于多次使用的材料要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随用随取,不得一次性交给学生。

第四条 检查

实验室每学期将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和检查,实验材料的使用记录和结余的数量,并对每次抽查和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五条 责任

1.实验教师:实验教师是提出所需实验材料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审核实验用品的必要性和使用数量的准确性。

2.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对实验室物品的库存,明确需补充实验材料的数量。

3.学生:学生是实验材料的直接使用者,应树立安全意识、节约意识和管理意识,按照方案合理使用实验耗材。

第六条 报损和报废

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报损、报废参照吉林大学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实验室搬迁,或低值易耗品及材料调用,要及时清对账目,并做好转接手续。

第八条 实验室要随时了解掌握各实验室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保存和使用情况,要求各实验室要注意节约。

第九条 以上规定有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规定执行。